广东省航道局关于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金海特大桥跨越白藤河涉及航道通航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7-01-25 14:47   粤航道〔2017〕44号

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在白藤河建设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金海特大桥的航道行政审批申请书及附件资料已收悉。根据航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该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桥位

受线路规划控制,在采取加大通航孔跨径等措施后,原则同意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金海特大桥在泥湾门大桥下游约10.2公里处跨越白藤河建设,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约16°。以广东正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52月施测的1:5000拟建桥址位置水深地形平面图为依据,AE5点连线为桥梁跨越白藤河轴线的平面位置(详见附件1)。

二、通航标准

考虑航道发展需要,同意桥梁按Ⅲ级航道通航标准控制,采用单孔双向通航方案,通航标准为:

(一)设计通航水位:同意根据年最高潮位频率为5%的潮位推算,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采用2.94米(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54米。

(二)通航孔净空尺度:根据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桥梁布置图,同意主桥跨径组合为(90+180+90)米,通航孔跨径为180米,净宽不小于171.5米(垂直水流方向投影的净宽不小于164.8米),净高不小于10米,上底宽与净宽一致,侧高与净高一致,通航孔桥墩承台顶面高程均为-6.975米(详见附件2)。

(三)通航孔平面布置:CD两点坐标分别为通航孔桥墩中心点的平面控制坐标(详见附件1)。

三、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你单位应妥善处理桥梁建设与耗排等相邻构(建)筑物的关系。桥梁建设不得危及依法建设的其他工程或者设施的安全。

(二)桥梁建设应同时采取相应的防撞措施,设置的防撞设施不得减少有效的通航净空尺度和影响航标效能。

(三)为确保桥梁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你单位须在施工期和使用期,遮蔽射向上、下游主航道的光线,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调整、设置航标等设施,所需费用由你单位承担,桥涵标等桥区专用航标由你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根据《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设置航标前,你单位应到珠海航道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四)桥梁竣工验收前,你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并向我局和珠海航道局报送平断面复测资料、扫床资料、专用航标设置和竣工图纸等竣工资料,经珠海航道局验收且桥梁建设符合批复要求后,由珠海航道局按规定发布航道通告。

(五)桥梁建设活动不得危及航道安全。桥梁施工期和使用期,你单位不得从事任何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一)工程建设涉及航道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珠海航道局负责。根据《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桥梁施工前20日施工单位须到珠海航道局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手续,并同时办理航道通告发布手续。桥梁施工放线、竣工验收等,应通知珠海航道局派员参加。

(二)桥梁自本批文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文件将自动失效。许可期限内无法开工、需要继续建设的,须在本批文有效期届满30日前书面向我局申请延期。逾期或涉及通航事宜有重大调整的,须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桥梁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附件:1.拟建桥址位置水深地形平面图(1:5000

2.桥梁布置图

 

 

 

         广东省航道局

          2017年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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