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西部一级公路工程项目筹建处:
你单位关于在北江建设清远西部一级公路清新大桥的航道行政审批申请书及附件资料已收悉。根据航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该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桥位
鉴于桥区通航条件较为复杂,桥位受线路规划控制等因素影响,在采取加大通航孔跨径等措施后,原则同意清远西部一级公路清新大桥在清远水利枢纽上游约1.5公里处跨越北江建设,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约10°。以中铁建港航局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15年8月施测的1:2000拟建桥址位置河段水深地形平面图为依据,ZX1~ZX7等7点连线为桥梁跨越北江轴线的平面位置(详见附件1)。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2010—2020年)》,桥梁跨越的北江规划为内河Ⅲ级航道,其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为:
(一)设计通航水位:同意根据20年一遇洪水位进行推算,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采用13.87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7.98米。
(二)通航孔净空尺度:根据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桥型布置图,同意主桥跨径组合为(76+79+280)米,设单孔双向通航,通航孔跨径为280米,净宽不小于256米,净高不小于15米,上底宽不小于192米,侧高不小于11米,通航孔桥墩承台顶面高程均为11.5米(详见附件2)。
考虑北江航运发展需要,桥梁须预留与清远水利枢纽左岸三线船闸相对应的通航孔。同意桥跨组合采用(50+2×85+50)米,设双孔单向通航,通航孔跨径均为85米,净宽均不小于73米,净高均不小于11米,上底宽不小于55米,侧高均不小于7米,通航孔桥墩承台顶面高程均为11.5米(详见附件2)。
(三)通航孔平面布置:ZX2、ZX3两点坐标分别为主通航孔桥墩中心点的平面控制坐标,ZX4、ZX5、ZX6等3点坐标分别为左侧预留通航孔桥墩中心点的平面控制坐标(详见附件1)。
三、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你单位应妥善处理桥梁建设与相邻建筑物的关系,按通航要求清拆桥区航道范围内的部分丁坝,具体事宜请联系北江航道局办理。桥梁建设不得危及依法建设的其他工程或者设施的安全。
(二)桥梁水中桥墩应充分考虑船舶碰撞风险,设置必要的防撞设施并与桥梁同步建设。设置的防撞设施不得减少有效的通航净空尺度和影响航标效能。
(三)为确保桥梁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你单位须在施工期和使用期,遮蔽射向上、下游主航道的光线,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计航标配布方案,调整、设置航标等设施,所需费用由你单位承担,保证与桥梁同步建设,桥涵标等桥区专用航标由你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根据《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设置航标前,你单位应到北江航道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四)桥梁竣工验收前,你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并向北江航道局报送平断面复测资料、扫床资料、专用航标设置和竣工图纸等竣工资料,经北江航道局验收且桥梁建设符合批复要求后,由北江航道局按规定发布航道通告。
(五)桥梁建设活动不得危及航道安全。桥梁施工期和使用期,你单位不得从事任何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一)工程建设涉及航道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北江航道局负责。根据《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桥梁施工前20日施工单位须到北江航道局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手续,并同时办理航道通告发布手续。桥梁施工放线、竣工验收等,应通知北江航道局派员参加。
(二)桥梁自本批文印发之日起3年内未开工建设,文件将自动失效。许可期限内无法开工、需要继续建设的,须在本批文有效期届满30日前书面向我局申请延期。逾期或涉及通航事宜有重大调整的,须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桥梁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附件:1.拟建桥址河段水深地形平面图(1:2000)
2.桥型布置图
广东省航道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