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局关于会港大道礼东大桥跨越睦洲水道涉及航道通航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6-11-16 16:33   

江门市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在睦洲水道建设会港大道(原江门港高新区公共码头疏港公路二期工程)礼东大桥的航道行政审批申请书及附件资料已收悉。根据航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该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桥位

同意会港大道(原江门港高新区公共码头疏港公路二桥工程)礼东大桥在现新乐路礼东大桥上下游两侧跨越睦洲水道建设,新建桥梁轴线与旧桥平行。以广东省江门航道局江门航标与测绘所20161月施测的1:1000拟建桥址河段水深地形图为依据,AB两点连线为上游侧桥梁跨越睦洲水道轴线的平面位置,CD两点连线为下游侧桥梁跨越睦洲水道轴线的平面位置(详见附件1)。

二、通航标准

桥梁跨越的睦洲水道定级为内河级航道,同意采用单孔双向且一孔跨越通航水域的方案,通航标准为:

(一)设计通航水位:同意采用与旧桥一致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其值为3.064米(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010米。

(二)通航孔净空尺度:根据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桥型布置图,同意主桥跨径组合为(62+100+62)米,通航孔跨径为100米,净宽不小于90米,净高不小于8米,上底宽不小于75米,侧高不小于5.5米,通航孔桥墩承台顶面高程均为1.1米(详见附件2)。

(三)通航孔平面布置:AB两点坐标分别为上游侧桥梁通航孔桥墩中心点的平面控制坐标,CD两点坐标分别为下游侧桥梁通航孔桥墩中心点的平面控制坐标(详见附件1)。

三、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你单位应妥善处理桥梁建设与跨河电缆等相邻建筑物的关系,桥梁建设不得危及依法建设的其他工程或者设施的安全。

(二)为确保桥梁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你单位须在施工期和使用期,遮蔽射向上、下游主航道的光线,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调整、设置航标等设施,所需费用由你单位承担,桥涵标等桥区专用航标由你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根据《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设置航标前,你单位应到江门航道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三)桥梁竣工验收前,你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并向我局和江门航道局报送平断面复测资料、扫床资料、专用航标设置和竣工图纸等竣工资料,经江门航道局验收且桥梁建设符合批复要求后,由江门航道局按规定发布航道通告。

(四)桥梁建设活动不得危及航道安全。桥梁施工期和使用期,你单位不得从事任何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一)工程建设涉及航道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江门航道局负责。根据《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桥梁施工前20日施工单位须到江门航道局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手续,并同时办理航道通告发布手续。桥梁施工放线、竣工验收等,应通知江门航道局派员参加。

(二)桥梁自本批文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文件将自动失效。许可期限内无法开工需要继续建设的,须在本批文有效期届满30日前书面向我局申请延期。逾期或涉及通航事宜有重大调整的,须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桥梁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附件:1.拟建桥址河段水深地形图(1:1000

          2.桥型布置图

 

 

 

广东省航道局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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