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在睦洲水道建设会港大道(原江门港高新区公共码头疏港公路二期工程)礼东大桥的航道行政审批申请书及附件资料已收悉。根据航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该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桥位
同意会港大道(原江门港高新区公共码头疏港公路二桥工程)礼东大桥在现新乐路礼东大桥上下游两侧跨越睦洲水道建设,新建桥梁轴线与旧桥平行。以广东省江门航道局江门航标与测绘所2016年1月施测的1:1000拟建桥址河段水深地形图为依据,A、B两点连线为上游侧桥梁跨越睦洲水道轴线的平面位置,C、D两点连线为下游侧桥梁跨越睦洲水道轴线的平面位置(详见附件1)。
二、通航标准
桥梁跨越的睦洲水道定级为内河Ⅴ级航道,同意采用单孔双向且一孔跨越通航水域的方案,通航标准为:
(一)设计通航水位:同意采用与旧桥一致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其值为3.064米(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010米。
(二)通航孔净空尺度:根据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桥型布置图,同意主桥跨径组合为(62+100+62)米,通航孔跨径为100米,净宽不小于90米,净高不小于8米,上底宽不小于75米,侧高不小于5.5米,通航孔桥墩承台顶面高程均为1.1米(详见附件2)。
(三)通航孔平面布置:A、B两点坐标分别为上游侧桥梁通航孔桥墩中心点的平面控制坐标,C、D两点坐标分别为下游侧桥梁通航孔桥墩中心点的平面控制坐标(详见附件1)。
三、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你单位应妥善处理桥梁建设与跨河电缆等相邻建筑物的关系,桥梁建设不得危及依法建设的其他工程或者设施的安全。
(二)为确保桥梁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你单位须在施工期和使用期,遮蔽射向上、下游主航道的光线,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调整、设置航标等设施,所需费用由你单位承担,桥涵标等桥区专用航标由你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根据《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设置航标前,你单位应到江门航道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三)桥梁竣工验收前,你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并向我局和江门航道局报送平断面复测资料、扫床资料、专用航标设置和竣工图纸等竣工资料,经江门航道局验收且桥梁建设符合批复要求后,由江门航道局按规定发布航道通告。
(四)桥梁建设活动不得危及航道安全。桥梁施工期和使用期,你单位不得从事任何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一)工程建设涉及航道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江门航道局负责。根据《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桥梁施工前20日施工单位须到江门航道局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手续,并同时办理航道通告发布手续。桥梁施工放线、竣工验收等,应通知江门航道局派员参加。
(二)桥梁自本批文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文件将自动失效。许可期限内无法开工需要继续建设的,须在本批文有效期届满30日前书面向我局申请延期。逾期或涉及通航事宜有重大调整的,须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桥梁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附件:1.拟建桥址河段水深地形图(1:1000)
2.桥型布置图
广东省航道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