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调整规模)勘察设计(标段一)(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8-05-17 09:11   

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调整规模)勘察

设计(标段一)(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调整规模)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标段一)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调整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码头8座;航道管理站场3个,面积5000㎡。航标保养基地3个,面积1800㎡;完善航道安全工程及航标、水位站遥测系统1项,具体建设内容以经批准的《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调整规模报告》为准。

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

2.2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调整概算报告编制、新增码头、航道管理站场、航标保养基地的工程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后续服务(含招标配合及施工现场配合)等,本合同段中标人作为调整概算报告编制的牵头单位,负责报告的整体汇总。

2.3勘察设计周期:

2.3.1调整概算报告编制:签订合同后4个月完成调整概算报告。

2.3.2工程勘察及设计:落实选址征地后2个月内提交用于设计、招标、施工使用的详勘报告及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预算、图纸等施工图设计文件。

2.3.3本后续服务时间从项目招标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在此期间,有关设计变更及相应的预算等根据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及份数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资质乙级(或以上);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或航道工程专业)乙(或以上)设计资质

3.2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以下业绩:

航道岩土勘察业绩1项、航道测量业绩1项、港口工程设计业绩1项或航道工程设计业绩1项。

3.3 人员配备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水运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从事航道、港口或水工设计工作不少于10年,至少1项航道工程设计负责人工作经验。

技术负责人

1

水运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从事航道、港口或水工设计工作不少于10年,至少1项航道工程技术负责人工作经验。

工程勘察

(测量及岩土)

分项负责人

1

水运工程或勘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从事工程勘察工作不少于8年。

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

1

水运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或以上,从事航道、港口或水工设计工作不少于8年。

造价专业

分项负责人

1

水运工程系列中级职称或以上,从事水运工程造价工作不少于5年。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54日至2018510日上午 9:30 至 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0时至 16: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和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报名时还须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使用)。

4.2 招标文件及招标基础资料每套售价伍佰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项目投标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525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drc.gov.cn/jgw)、民营经济报等媒体上发布。如有修改或补充或各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沿江中路195号沿江大厦11

地址

广州市荔湾路133

邮政编码

510115     

邮政编码

510170

联系人

陈志远

联系人

林工

电话

020-83393466                

联系电话

18924044328

传真

020-83350799            

传真

81033189-8888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cmjlzb#(改为@)126.com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8.其他

8.1 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见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办事指南。

8.2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3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招标人不进行补偿。

8.4 公告附件: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招标公告附件.doc